一、学校简介
福建师范大学(Fujian Normal University)是教育部与福建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我国建校最早的师范大学之一,前身为1907年由清朝帝师陈宝琛创办的福建优级师范学堂,是一所具有百年历史和光荣传统的省属重点大学,整体实力进入全国高师院校和全国地方大学的先进行列。学校坐落于福建省省会福州市,校本部有旗山、仓山两个校区,占地面积约4000亩。现有本科专业85个,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2.5万余人,各类研究生1.1万余人。拥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福建省第二轮“双一流”建设培优学科2个、主干学科3个、省高峰学科9个和高原学科1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9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3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27个,涉及经、法、教、文、历、理、工、农、管、艺、交叉等11个学科门类,形成了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和“学士—硕士—博士”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专任教师2160人,其中,高级职称人员占61.57%、具有博士学位教师占71.16%。
二、招生专业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 | 全国统考科目 | 授予学位 | |
外国语水平 | 学科综合水平 | ||||
040100 | 教育学 | 课程与教学论 | 英语 | 教育学 | 教育学硕士 |
三、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申请人已获得学士学位,且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含)以上,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者;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三)跨专业申请学位者,应提交近三年内取得的与申请专业相关的一项学术成果。
(四)符合培养学院要求的其他报名条件。
四、报名流程
(一)网上申请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27日至5月9日
2.报名方式:申请人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https://tdxl.chsi.com.cn/tdxlsqxt/)上注册并登录,按要求如实填写本人基本信息、提交本人蓝色背景证件照(此照片用于学位申请,建议到专业照相馆拍摄,照片规格要求见报名网站),仔细核对信息无误后提交,未提交者无法参加现场确认。
(二)现场确认
1.办理时间:2025年5月17-18日(周六、周日)
2.办理地点:福建师范大学仓山校区
3.办理流程:资格审查、照片采集、指纹采集、签字确认等;只在网上报名而未进行现场确认的,本次报名无效。
4.提交材料
(1)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双面复印件,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本人签名确认“保证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2)学信网出具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认证报告(国外或境外的学位证书还需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结果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为主要撰写人或完成人的,已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他成果原件及复印件;
(4)《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表》一式 两份,需所在单位盖章;
(5)申请人通过学校财务处“在线缴费平台”缴纳课程学习费,将缴费记录出示给工作人员登记确认。
(6)现场核对并签字确认《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现场确认时由工作人员打印)。
注:现场确认后申请人信息一律不得更改,任何身份证件、学历学位信息错误将影响以后的统考报名和学位申请,由此带来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三)资格审核
学校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确定最终录取名单,名单将在研究生院、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官网发布,请关注。如申请人所报专业不足开班人数,将不予录取,未入学申请人缴纳的学费予以退回。
五、培养流程
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采取不离岗的学习方式。学习过程分为以下两个阶段,自申请人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后起开始计算,两个阶段最长年限原则上不超过5年。
(一)课程学习及考试阶段。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应在2年内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培养流程并通过考试、考核;4年内(含课程学习的2年)通过国家外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的全国统一考试。全国统考时间一般在每年3月报名、5月考试,具体考试报名事项、考试时间、考试大纲及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科目以当年中国教育考试院的通知文件为准。中国教育考试院的网址为:https://www.neea.edu.cn/。未在规定时间按照我校培养方案的要求修满规定学分或未通过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二)学位论文阶段。申请人应在通过全部考试后的1年内提出学位论文,论文答辩应在申请人提交论文后的半年内完成。申请学位、学位论文送审、答辩等要求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在规定的最长年限内通过答辩的申请人,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其硕士学位并颁发证书。
六、收费标准
学科分类 | 课程学习学费(万元) | 论文指导费用(万元) |
文 科 | 2.2 | 1.1 |
理 科 | 2.42 | 1.1 |
工 科 | 3.3 | 1.1 |
艺术类 | 3.3 | 1.1 |
体育类 | 3.08 | 1.1 |
(一)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费用分两阶段收取,申请人分别在现场确认时和提出学位论文申请时缴费,收费标准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终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二)参加国家外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费用自理。
七、其他事项
(一)同等学力人员获得硕士学位,仅表明本人的学术水平已达到所获学位的水平,但不涉及学历。学校不出具任何有关学历的证明。
(二)申请人提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论文、专著等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请资格。
(三)不宜继续学习者、主动放弃学习者或规定时间内不能完成学业者,学校将取消其学习资格,所交费用不予返还。
(四)学习期间的书籍资料费、学位论文打印费、学习、参加考试和论文答辩的差旅、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自本简章发布至资格审核前,如遇国家政策变动,以最新国家政策为准。
(六)申请人通过资格审查后,在福建师范大学学习过程中,需遵守学校相关的规章制度。
(七)申请人不得同时向两个及以上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
(八)本简章由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和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郑老师,0591-88687197,fsdtdxl@fjnu.edu.cn
研究生院:梁老师,0591-22867434,yzb@fj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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