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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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雅思与托福考试奖学金

实施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拓展学生的国际视野,推动跨文化学习交流,提升学生综合素质,经研究,设立雅思(IELTS)和托福(TOEFL iBT)考试奖学金,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申请对象

福建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和全日制研究生。

二、奖学金额度

本科生:不限人数,雅思:900/人,托福:800/人。

研究生:不限人数,按报名费标准全额资助。

奖学金从校本科生国际交流学习专项经费和研究生出国访学专项经费中开支。

三、申请条件

(一)雅思6.5分(单科不低于6.0分)及以上或托福95分(单科不低于18分)及以上。

(二) 雅思或托福成绩单应在有效期内。

(三)本科生GPA(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0;研究生平均分不低于80分。

(四)雅思和托福成绩同时持有者仅可凭其中一种(雅思或托福)申请上述奖学金。

(五)学生在读期间仅可申请一次上述奖学金。

四、报名时间

   每年4月和9月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五、遴选

(一)报名时间截止后,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将与研究生处、教务处等部门研究并确定拟获奖学金者名单。

(二)拟获奖学金者名单在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公示无异议后,奖学金将直接打入获奖者的银行账户。

六、申请材料

(一)本科生应提供本科阶段成绩单,研究生无要求。

(二)雅思或托福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银行卡(应为入学时统一办理的银行卡)复印件。

七、其他事项

(一)选拔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弄虚作假等舞弊行为取得奖学金资格的申请人,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本办法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解释。

(三)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