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初审、复查和学籍注册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07 浏览次数: 11

各学院: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闽师研〔2020〕13号)的要求,为做好我校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初审、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初审、复查对象

2023年研究生新生(含2022年申请保留入学资格1年的研究生)。

二、入学资格初审内容

(一)核对身份报到时,各学院要安排专人现场核对研究生新生照片,并与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照片(可参照“一卡通”上的照片)、居民身份证照片及研究生本人进行逐一人像比对,严防冒名顶替入学。

(二)核对信息。各学院应根据研究生院提供的录取花名册,核查新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关键信息的一致性。对延期报到的新生、申请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的研究生进行重点核对。

(三)核查学历学位。获学历学位证书时间须符合当年招考要求。各学院要严格把关,通过逐一查验研究生的前置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电子报告(博士研究生)来核对新生的前置学历学位。

采集照片。请各学院组织开展研究生新生照片采集整理工作,将现场采集的照片不可由学生个人提供照片)压缩包提交至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统一上传至学信网人像比对服务平台进行人像校验。

具体要求:新生照片应为jpg格式,以身份证号命名,大小为10-40kb;压缩包以学院命名,应为zip格式,支持多选,每个压缩包应不超过50M,压缩包中允许含有一层文件夹。确保新生照片的真实性(不可对照片进行美颜等处理),照片质量越高,比对结果误差可能越小。

三、入学资格复查内容

在入学资格初审的基础上,对初审合格的研究生进行复查,复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录取手续及程序等符合国家招生规定。

(二)参加校医院统一组织的入学体检且结果正常。

(三)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研究生的档案(含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在规定时间内已按照要求转入我校,且档案材料齐全。

(四)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型录取研究生的专业水平符合录取要求。

(五)学信网人像比对通过(不合格者由研究生院通知学院)。

四、初审、复查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应高度重视研究生新生的入学资格初审、复查工作,成立以分管研究生培养工作负责人和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为组长的核查小组,实行工作人员一人复查,一人审核并签字确认的工作机制,认真组织开展对本单位新生进行入学资格的全面复查,杜绝冒名顶替等不合格新生蒙混过关的情况发生。

(二)对在初审、复查中发现可疑情况或问题的,各学院要进行严肃的调查、核实,并及时报送研究生院处理。

(三)初审、复查结果以书面形式由核查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研究生院,报送格式详见附件。

五、时间安排:

(一)9月15日前报送初审结果

(二)9月24日前报送研究生新生照片电子版

(三)10月13日前报送复查结果。

以上3份材料电子版发送至yyxf@fjnu.edu.cn邮箱,初审、复查结果纸质版报送至研究生培养培养科(行政楼516室)陈老师处,0519-22867439

、电子注册

请各培养单位于10月13日前组织已通过入学资格初审、复查合格且已缴纳学费的研究生新生进行电子注册。

具体流程:学生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首先在【学籍管理】栏目的【学籍信息】模块内完善个人基本信息,然后在【注册报到】模块进行申请,学院根据初审和复查结果对研究生进行注册审核。  


 附件:XX学院2023年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初审、复查结果.docx

 



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

 

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