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优秀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案例(研究生教育类)研究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4-05-22 | 浏览次数: 10 |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探索我校研究生教育优秀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总结成功经验、分析典型做法,现将《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优秀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案例研究工作的通知》(闽教办高〔2024〕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学院结合研究生教育工作实际,根据《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申报。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院长、专家教授个人或团队、系主任、教师、班主任或辅导员等研究生教育一线工作者均可自主申报,征集范围和撰写要求根据《通知》(附件)执行。原则上每个学院提交1-2个案例,研究生院将根据提交案例的质量,确定推荐省教育厅的案例数量。
各学院需根据《通知》要求,于6月30日前将案例正文、案例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三份)、案例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交至研究生院培养科(行政楼516),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打包压缩,以“学院+研究生教育优秀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案例”命名,发送至xwpyb@fjnu.edu.cn,联系电话:0591-22867439罗老师。
附件:闽教办高〔2024〕6号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优秀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案例研究工作的通知.doc
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