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确认和行业导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13 浏览次数: 1405

师大研〔2024〕8号

各学院: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闽师研〔201768号)精神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需要,为做好2025年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确认2024年行业导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认遴选范围

(一)硕士生导师

1.已具有我校硕士生导师资格申请继续招生的导师

2.尚未取得我校硕士生导师资格申请首次招生的教师,不包括校内非教学科研岗人员和联培单位非联培专业人员(联培专业见附件)。

(二)行业导师

3.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行业导师,不包括已被我校聘任为行业导师且在聘期内人员,每个专业(领域)原则上不超过5人。

二、岗位条件

(一)硕士生导师

详见各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实施细则》。

(二)行业导师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研究生培养工作。

2.在本领域同行业中应具有较高的认可度和影响力,在所从事的行业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良好的实务工作经历,有较强的解决本领域实际问题的能力。

3.职称、学历至少应符合以下其中一项要求:

1)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具有博士学位和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并具有相应行业在岗职业注册资格;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较高的技术专长,在业内有一定影响力的企业高层管理人员。

4.能为专业学位研究生提供专业实践的资源和条件,为研究生提供每年不少于3个月的实习机会,并能在专业实践和项目研究等环节为专业学位研究生提供指导,创造条件吸纳毕业生就业。

5.具有良好的身体健康条件,原则上在退休前应能完整指导一届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实践。

、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请。

1.硕士生导师。申请人向拟招生专业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每位申请人当年度申请的硕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招生专业各不超过2

2.行业导师。申请人向硕士专业(领域)所在学院提出申请,每位申请人申请指导的硕士专业(领域)原则上不超过2个。

(二)系统导入。学院登陆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进入“导师管理”模块,选择“硕导继续招生资格审核”或“硕导首次招生资格审核”,导入拟招生申请人名单(可通过模板导入),系统对身份证号、年龄、职称、学位等信息进行验证,并与文件规定的岗位基本条件进行匹配,匹配不合格的不能导入。行业导师申请人名单请通过“硕导首次招生资格审核”模块导入,并在“兼职导师工作单位”栏注明“单位全称(行业导师)”。

(三)学院审核公示。学院对系统导入成功的申请人条件进行核查,重点对申请人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学术诚信等方面进行考核,实行师德失范“一票否决”。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请人的岗位资格进行审议并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在学院网站主页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系统中审核通过,分别导出并打印审核通过的硕导招生资格名单和行业导师名单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研究生院。

(四)学校复核公布硕导申请继续招生实行备案制,学校复核学院上报的名单后直接备案,不再发文。行业导师和首次招生硕导,由研究生院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相关申请进行复核,复核合格的本校硕导名单予以公布,复核合格的校外兼职硕导和行业导师名单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表决通过后予以公布。

、工作要求

(一)硕导招生资格确认和行业导师遴选工作过程中涉及申报、决议、公示等环节有关材料由学院留存备查。

(二)我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业导师实行聘任制,每人聘期为三年,聘期考核合格可续聘。

(三)请学院于2024531日前,将硕导继续招生资格名单》《硕导首次招生资格名单》《行业导师名单纸质文本和相关公示截图的电子文档报送至研究生院质量管理科,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梁宪民  林佳丽   联系电话:0591-22867432

电子邮箱:xkjsb@fjnu.edu.cn


附件:2024年省内高校硕士生联培专业一览表





                                             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4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