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9-01-07 | 浏览次数: 1585 |
师大研〔2019〕1号
各学院:
根据各学科专业培养方案和研究生课程管理的相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教学安排工作的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教学周次安排
根据校历安排,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总周次为18周,其中第1—16周(2019年2月25日—2019年6月16日)为教学周,第17—18周(2019年6月17日—2019年7月2日)为期末考试时间。
二、校级课程安排
2018级博士生和2018级硕士生校级课程教学工作由研究生院和各研究生公共课程教研部统一安排,并于学期末组织考核,具体教学安排如下:
(一)2018级博士生外语课开设《英语》、《日语》、《法语》、《德语》(54学时);思想政治理论课开设《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经典著作选读》(18学时)。
(二)2018级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生外语课开设《英语》、《日语》、《法语》、《德语》和《西班牙语》(64学时);思想政治理论课开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理工科,36学时)和《马克思主义社会科学方法论》(文科,18学时)。
(三)2018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1.全日制教育硕士开设《英语》(36学时)、《课程与教学论》(36学时)、《教师职业道德教育》(16学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36学时)、《《马克思主义社会科学方法论》(文科,18学时)和《自然辩证法概论》(理科,18学时)。
2.艺术硕士开设《艺术原理》(36学时)和《艺术创作方法研究》(36学时)。
3.工商管理硕士开设《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18学时)。
学院可登陆“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http://gedu.fjnu.edu.cn/gss/login.html),查询本学期研究生校级课程安排表。
三、院级课程安排
(一)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本学院各博士点、硕士点学科专业新修订《培养方案》以及上述本学期校级课程的教学安排情况,认真做好本学院各博士点、硕士点各年级研究生院级课程的教学安排工作,并填写《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院管课程授课安排表》(见附件),于1月15日前导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
(二)凡有跨学院选修课程的,申请选修课程的研究生所在学院应事先与开课学院联系,落实具体的教学安排,跨学院选修课程的管理办法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三)请各学院完成本学期院级课程的教学安排工作后,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开班,对任课教师和修课的研究生发布授课信息。任课教师应根据本博士点、硕士点的学科专业《培养方案》的教学内容、开课形式和开课学时等具体要求,认真做好该门课程的授课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教学任务。如任课教师因故需要停课、调课的,应提前在系统中进行申请,经学院批准后及时告知修课的研究生。
附件: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院管课程授课安排表(范例表)
研究生院
2019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