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做好2026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
| 发布时间:2026-10-10 | 浏览次数: 10 |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26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教发司〔2026〕124号)部署和要求,为做好我校2026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范围
1.本次采集博士生导师范围:截止2026年8月31日具有博士研究生指导资格的全部导师(含尚未实际指导研究生的导师、外籍导师和兼职导师)。
2.本次采集博士生范围:2025-2026学年具有过本单位学籍和2026-2027学年初入学的博士在校生。
二、工作要求
1.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作为加强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教育部将各招生单位的填报完成情况和填报质量纳入年度招生计划统筹考虑。
2.本次信息采集精准对接全国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数据。所有采集的信息数据应与当年全国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数据中相关信息保持一致。各学院必须高度重视数据的准确填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严格把关数据质量。
3.各学院须指派专人负责,认真完成本学院本次采集的博士生导师信息汇总,并严格按照正确格式修整填报信息,确保按时提交采集信息并做好数据信息安全管理。
三、注意事项
1.本校博士生导师在本次填报中的唯一识别码统一为:职工工号。校外兼职博士生导师识别码按照“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工号填报。
2.请务必使用今年的新模板进行填报,在模板的下拉限填内容中选择正确内容填报。
3.本次采集工作可在2025年采集数据基础上进行信息更新、完善和增补,信息采集可参照《2025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项说明》:https://yjsy.fjnu.edu.cn/7d/04/c4257a425220/page.htm,其中涉及学年和年份请自动往后延一学年或一年。
4.此次共需填报7张附表:https://yjsy.fjnu.edu.cn/7d/04/c4257a425220/page.htm,7张附表(1001-1007)中,除1003表视具体情况填报外,其余表格均必填,1004-1007统计时间范围为2025年1月至12月(1004成果我校需为项目管理单位,1005-1007所有填报成果均需我校作为第一完成单位),务必使用新表。
5.请各学院务必于10月16日前将填报的采集数据电子版发送至研究生院邮箱xkjsb@fjnu.edu.cn,同时打印7张附表(建议使用A3打印),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至行政楼517。
联系人:周宁忻 林佳丽
联系电话:0591-22867432
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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