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1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22 浏览次数: 1657

 

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福建省本科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教办高〔20217 号)和《关于做好2021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师大研〔202119号)文件精神,经教师个人申报,学院推荐,校外专家评议并公示,决定设立2021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14项,其中4项省级教改项目。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1),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项目负责人应按照任务书和项目建设要求开展研究工作,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改革重点、注重教学实效,立足福建经济社会发展和学校办学定位,围绕“双一流”建设、人才培养模式、教学水平提升、产教融合等重点工作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二、教改成果应在一定范围内有可操作性、可复制性、可推广性;成果形式应以教改实施方案、质量标准、成果报告等为主,论文、专著等个人成果为辅。校级教改项目成果在期刊上公开发表的与项目研究相关的教学改革研究论文或出版教材,需注明“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资助”方可作为本项目研究成果省级教改项目按省教育厅办公室相关要求执行。

三、各教改项目建设周期均为2年,校级教改项目建设1年后,研究生院将组织中期检查,项目主持人对项目取得的阶段性研究成果(以实施方案、课程教材、制度文件等为主,科研论文或学术专著为辅)进行汇报。项目到期后,若遇特殊情况需延长研究时间,应由项目主持人申请,校级教改项目经研究生院同意并备案,原则上仅可延期1年。

四、项目立项建设期间,各教改项目主持人及成员原则上不允许变更,若遇工作变动、身体状况等不可抗力因素,应由主持人申请,经研究生院同意并备案。

五、学校对研究生教改项目按省级重大项目5万元/项、省级一般项目1万元/项、校级教改项目0.5万元/项的标准予以资助,各项目所在学院1:1的比例配套经费。经费分立项和中期检查2个阶段划拨到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工程”账户划拨比例各为50%。项目负责人应按照经费预算表合理安排经费开支中期检查不合格者不再资助。各项目负责人请于2021年12月31日前将经费预算表(见附件2)纸质版一式一份交至研究生院培养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wpyb@fjnu.edu.cn。

联系人:黄剑,0591-22867439。

 

附件:1.2021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名单.docx

      2.2021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经费预算表.docx

 

 

                      研究生院

                       202112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