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研究生提前毕业申请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1-11-24 | 浏览次数: 2475 |
关于做好2021年研究生提前毕业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请根据《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提前毕业暂行规定》(闽师研〔2017〕10号)精神,做好2021年提前毕业的组织申报和材料审核工作,重点对申请者的政治思想表现、课程成绩、所修学分、学位论文开题情况以及发表学术论文情况进行审查。12月8日前将符合条件者的《申请表》、《课程成绩登记表》、《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和“发表学术论文的刊物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报培养科。报送材料应一人一袋,封面请注明所在学院、学号、姓名和专业。
经学校审查符合提前毕业条件者,将公示后予以发文公布,可于2022年夏季申请学位。
联系人:黄萤飞 联系电话:22867439
研究生院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