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校级研究生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29 浏览次数: 177

各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水平与质量,深入推进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总结先进经验,充分发挥教学成果的引领激励作用积极做好新一轮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培育推荐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校级研究生教学成果奖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范围

(一)本次成果奖申报为高等教育(研究生教育)类。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生教育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在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取得的重大突破和重要成果,在人才培养的实践、改革、研究中发挥示范引领和激励作用。成果内容主要包括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深化评价机制改革、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推进科教融汇、深化产教融合、加强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加强课程建设、提升导师队伍水平、强化培养过程管理等方面。评选范围包括研究生教育阶段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教育。

(二)高等教育(思政课)教学成果奖。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校思政课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在思政课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取得的重大突破和重要成果,在培养让党放心、爱国奉献、担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的实践、改革、研究中发挥示范引领和激励作用。限“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中国近代史纲要”“思想道德与法治”“形势与政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课。

校内有关学术团体和其他机构,教师和其他个人均可申报,其中思政课类教学成果仅限实际从事思政课教学、研究工作并主要负责组织成果的实施的专职思政课教师(以教育部高校思政课教师信息库名单为准)申报。

二、成果要求

(一)申报成果原则上应是近年来国家、省立项的教学改革的直接成果。已获得过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如无特别创新,不得重复申报。

(二)成果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特等奖和一等奖的成果一般应经过不少于4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

(三)成果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作出主要贡献。成果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作出主要贡献。成果主要完成人单位发生变化的,以成果实施过程中作出主要贡献的单位为准

、申报条件

(一)成果完成人应热爱党的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师德风范。

(二)成果应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在教育教学建设、管理、改革中取得较大突破,具有很强的创新性、示范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能推广、可复制,并取得较高认同度。

(三)成果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四)原则上每项成果主要完成人不超过10人,主要完成单位不超过5个。成果由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共同完成的,可联合申报,但须注明申请人先后顺序和单位顺序。

(五)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与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的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

(六)已获得过国家级、省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若在原有内容取得创新性进展和新的高显示度成果,可以再次申报。

成果选题应紧密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依托优势学科专业,凸显我校办学特色。鼓励多专业、多学科联合申报突出人才培养的问题导向、特色做法及成效,提高教学成果奖申报质量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近年来依托国家级、省级和校级教学改革项目或平台建设所取得的成果。

、评审名额

学校将根据各单位所申报教学成果总数,按相应的比例评选出校级教学成果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若干项。

、评审程序

(一)各单位遴选2025年12月-2026年3月

1.各学院按照申报要求,积极进行盘点摸排,广泛挖掘成果选题,通过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评议、邀请专家论证等途径,形成具有扎实基础、富有特色的成果选题。每个学院至少申报1项高等教育(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原则上最多不超过3项。(以上数量不包括跨学院成果和高等教育(思政课)教学成果奖数量)。申报数量超过1项的需经学院教学分委员会审议确定排序。

2.3月1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提交福建师范大学高等教育(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报书件1)或《福建师范大学高等教育(思政课)教学成果奖申报书》(附件2)(一式三份)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

研究生院初审2026年3月

1.研究生院对申报成果进行资格审查和初审

2.研究生院邀请校内外专家对通过初审的项目进行指导打磨。

3.通过初审的各项目于2026331日前提交定稿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教学成果报告(不超过5000字)教学成果应用和效果证明材料,以及其他支撑材料,以上材料均需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三份(纸质材料装订成册),如教学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一式1本或1套)。

4.支撑材料(标注单位、姓名及项目名称。纸质材料装订成册,不超过60页):

1.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重要支撑或旁证材料;

2.成果如含视频材料的,视频时长控制在10分钟以内,画面清晰、图像稳定,声音与画面同步且无杂音。分辨率:1920*1080 25P或以上,编码为:H.264,H.264/AVC High Profile Level 4.2或以上;封装格式为:MP4;码流为:不小于5Mbps;

3.其它与成果有关的支撑材料。

(三)学校遴选2026年4月

1.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提交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表决,按一定比例评选出校级教学成果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若干项。

2.学校根据评议结果和福建省教育厅推荐要求,确定拟推荐省级教学成果

、奖励办法

对推荐并获得国家级、省级教学成果奖的个人和团体,将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联系方式

以上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luoruo@fjnu.edu.cn邮箱(文件名为:学院+负责人姓+表明,纸质版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科行政楼516室。

联系人:罗若  0591-22867439。

、其他要求

(一)各单位应对申报成果的有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杜绝弄虚作假、抄袭舞弊等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将按照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三)研究生教学成果评审是学校总结、提升、推广教学经验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认真总结教学经验,凝练教学特色,推广项目建设成果,助力学校双一流建设。

 

附件: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高等教育(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报书.docx

附件2.福建师范大学高等教育(思政课)教学成果奖申报书.docx

附件3.2026年福建师范大学高等教育(研究生、思政课)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xls

 

 

福建师范大学

2025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