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自我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16 浏览次数: 10

关于开展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

自我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的工作要求和《福建师范大学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方案》(闽师研〔202114号),现对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的自我评估工作安排如下:

一、参评范围

我校2013年以前(含2013年)获得授权的学位授权点,或2013-2015年获得授权且专项合格评估结果达到合格的学位授权点,包括17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0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2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工作安排

1.各学位点所在学院应成立周期性合格评估自评工作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实施合格评估自评工作(跨学院招生的学位授权点由牵头学院负责)。

2.20239月前,所有参评学位授权点完成自我评估的预评估,开展专家评议工作,找出存在问题和不足,制订改进措施。

3.20247月前,各学院根据专家评议反馈的意见,实施并完成各学位授权点改进提升方案,完善学位点自评材料。

4.202412月前,各学位授权点完成自我评估,提交《自我评估总结报告》、专家评议意见(专家组同预评估)和改进建议,以及参评学位授权点连续5年的研究生培养方案(周期内版本相同的年份只需提交一份)。

三、材料提交

1.202391日之前,各相关学院提交参评学位点预评估材料电子版,包括《学位授权点预评估专家诊断评议意见表》(附件2)、《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整改方案》(附件3)。

2. 202412月前,各学位授权点完成自我评估,提交材料另行通知。

联系人:孙俊涛 梁宪民    联系电话:059122867432

邮箱:xkjsb@fjnu.edu.cn

 附件:1:合格评估参评学位点名单.doc

      2:学位授权点预评估专家诊断评议意见表.docx

      3: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整改方案.doc

 

                       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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