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1-07-09 | 浏览次数: 3765 |
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
研究生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各学科专业培养方案和研究生课程管理的相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教学安排工作的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教学周次安排
根据学校安排,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总周次为20周,其中第1—18周(2021年8月30日—2022年1月2日)为教学周,第19—20周(2022年1月3日—2022年1月14日)为期末考试时间。新生授课时间待定,届时另行通知。
二、校级课程安排
2021级博士生和2021级硕士生校级公共课程教学工作由相关校级研究生公共课程教研部(室)和研究生院共同安排,并于学期末组织考核,具体教学安排如下:
(一)2021级博士生外语课开设《英语》(非全日制和仓山校区全日制,48学时);思想政治理论课开设《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32学时)。
(二)2021级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生外语公共必修课开设《英语》《日语》《法语》《西班牙语》(32学时);思想政治理论课开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文科,32学时)、《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旗山校区文科,16学时)和《自然辩证法概论》(理工科,16学时)。
(三)2021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1.全日制教育硕士开设《教育原理》(32学时)、《教育研究方法》(32学时)、《课程与教学论》(32学时)和《心理发展与教育》(32学时)。
2.社会工作硕士和图书情报硕士开设《英语》(32学时)、《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32学时)和《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16学时)。
3.电子信息硕士、材料与化工硕士、生物与医药硕士和应用统计硕士开设《英语》(32学时)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32学时)。
4.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开设《英语》(64学时)、《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32学时)和《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16学时)。
5.艺术硕士开设《英语》(32学时)、《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32学时)和《艺术美学》(32学时)。
6.法律硕士和金融硕士开设《英语》(48学时)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32学时)。
7.翻译硕士和国际商务硕士开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32学时)和《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16学时)。
8.新闻与传播硕士开设《英语》(48学时)、《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32学时)和《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16学时)。
9.应用心理硕士开设《英语》(48学时)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32学时)。
10.公共管理硕士开设《英语》(32学时)。
11.工商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开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32学时)。
12.体育硕士开设《英语》(64学时)。
2021年7月14日起,学院可登陆“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http://gedu.fjnu.edu.cn),查询该学期研究生校级课程安排表。
三、院级课程安排
(一)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本学院各学位点新修订的《培养方案》以及上述校级课程的教学安排情况,认真做好本学院各年级、各类别研究生院级课程的教学安排工作,并填写《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院级课程授课安排表》(见附件),于8月30日前导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
(二)请各学院完成本学期院级课程的教学安排工作后,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开班,对任课教师和修课的研究生发布授课信息。任课教师应根据课程教学大纲要求,认真做好授课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教学任务。如任课教师因故需要停课、调课的,应提前在系统中进行申请,经学院批准后及时告知修课的研究生。
附件: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院级课程授课安排表(范例表).xls
研究生院
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