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福建师范大学2019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创新实践新星”评选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9-11-19 | 浏览次数: 3539 |
各学院:
为强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培养,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第十九届研究生科技节安排,决定开展福建师范大学2019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创新实践新星”评选工作。
一、参评对象
我校在读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二、成果形式和载体
成果形式分为文艺作品类、应用设计类、实践报告类三种。
(一)文艺作品类:主要包括创作与演出曲(剧)目、美术(设计)作品、影视作品、文学创作、翻译作品等,以光盘和图册等形式呈现,并附成果简介。
(二)应用设计类:主要包括发明专利、工程设计、产品及设备研发、技术(工艺)研发和规划设计等,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和学术论文等形式呈现,并附成果简介。
(三)实践报告类:主要包含调研报告、解决方案、实务案例等,以报告书和教案等形式呈现。
三、参评条件
(一)遵守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成绩优异,无违法违纪和课程不及格的情况。
(二)申报成果为研究生在学期间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的项目。
(三)申报成果具有较好的应用价值和社会价值,或在技术上有发明或创新,或在经济上产生效益,获得较高社会评价,产生社会效益等。
(四)申报成果无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涉密成果不得申报。
四、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填写《福建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创新实践新星”申报书》(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书”),并提供成果载体和支撑材料,经导师审核后交所在学院。
(二)学院推荐。学院对申报材料审核排序,择优推荐。原则上各学院各类成果推荐人数不超过3人。12月4日前将《福建师范大学2019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创新实践新星”推荐汇总表》(附件2)及个人申报材料(一人一袋,含《申请书》8份、成果载体和支撑材料1份)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同时将所有材料的电子版发至邮箱xwpyb@fjnu.edu.cn。
(三)专家评审及现场答辩。研究生院组织专家组对推荐成果进行评审,确定入围答辩的20位候选人。根据申报材料和答辩表现,确定“专业学位研究生创新实践新星”获奖名单和提名名单。
(四)学校表彰。在第十九届研究生科技节闭幕式上对获奖研究生进行表彰,并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电子载体进行报道展示。
五、奖项设置
评选“专业学位研究生创新实践新星”和10名,奖励5000/人,另外评选提名奖10名。各学校将择优推荐参评国家级和省级各类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
联系人:黄剑,联系电话:22867439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创新实践新星”申报书.docx
2.福建师范大学2019年“专业学位创新实践新星”推荐汇总表.docx
研究生院
2019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