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福建省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21 浏览次数: 1391

各学院:

为做好2017年福建省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推荐工作,根据《关于开展2017年福建省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闽学位办〔2017〕17号)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一)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

参加本次评选的学位论文,应为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期间在我校获得博士、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

(二)本次评选不接受下列学位论文

1.学位论文答辩前已获得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作者所撰写的学位论文;

2.攻读博士(硕士)学位期间在本学科高水平期刊未发表过学术论文(要求第一作者或除导师之外的第一作者)的作者所撰写的学位论文;

3.涉密的学位论文。

二、推荐要求

(一)博士学位论文作者攻读学位期间须在本学科B类以上学术期刊(文科类)或SCI三区以上学术期刊(理工科类)发表过学术论文(要求第一作者或除导师外的第一作者)。

(二)硕士学术学位论文作者攻读硕士学位期间须在本学科国家核心期刊(文科类)或SCI、EI索引的学术期刊(理工科类)发表过学术论文(要求第一作者或除导师外的第一作者)。

(三)硕士专业学位论文作者攻读硕士学位期间须在本专业领域学术期刊发表过科研成果(学术论文、调研报告、作品分析、案例分析等),或发表过与专业有关的作品,或获得过实践性成果奖励(要求第一作者或除导师外的第一作者)。

每个一级学科(或专业类别)推荐数额不超过2篇。

三、推荐程序

(一)学位论文作者申请。学位论文作者填写《优秀学位论文推荐表》,经导师推荐,向学院提出申请,并报送有关申报材料。

(二)学院审核、推荐。学院按照优秀学位论文评选要求,初审形成省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候选名单,报研究生院。

(三)学校评选、公示。学校对各学院推荐的学位论文进行评审,确定推荐论文名单并在研究生院网页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省学位办。

四、材料报送

(一)材料清单

1.优秀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1,电子档)

2.优秀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附件2,电子档和纸质材料)

3.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复印件(电子档和纸质材料)

4.中文摘要(附件3,仅限非中文撰写的外国语言文学学位论文,电子档)

(二)以上材料纸质及电子版,请于11月24日前报送研究生院学位点与质量管理办(地址:旗山校区行政楼517室)。联系人:林利胜、梁宪民,电话:22867432。电子邮箱:xkjsb@fjnu.edu.cn。

五、其他

(一)各学院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遴选推荐工作,确保推荐过程的合法性和推荐论文的质量。

(二)对经推荐获得省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的,由福建省学位委员会颁发证书,学校给予获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作者奖励10000元,指导教师资助“博士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培育计划”项目(经费10000元);给予获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作者奖励5000元,指导教师资助“硕士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培育计划”项目(经费5000元)。

  

附件:1.福建省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推荐表.doc

     2.福建省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xls

     3.福建省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文摘要格式.doc


  

  

       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17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