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2 浏览次数: 6339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下称《办法》,详见网址:https://www.csc.edu.cn/chuguo/s/2450精神现将做好我校“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选派类别共有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两类,我校符合《办法》中“申请条件”的研究生均可申报。

二、工作安排及要求

1.申请人按照《办法》中“ 选拔办法”进行申报在相应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2.按照项目选派办法要求,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对申请人书面及电子材料进行初审。

3.申请流程为:学生申报、导师推荐、学院遴选评审并公示3个工作日、研究生院审核并上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最终入选人员。请各单位在3月20日前将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汇总表(附件1)、5月20日前将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汇总表(附件2)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科(行政楼516室)。

4.研究生院将再次进行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进行推荐,若申请人数超过学校可推荐数(以省教育厅下达指标为准),则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后择优推荐。因省教育厅收到申请人书面材料后方能进行网上受理,因此各单位要确保按时将申请人书面材料送至研究生院。

三、其他事项

1.具体留学期限、派出渠道、资助内容、选派范围、留学人员派出与管理、国家留学基金委相关部门联系方式等,均按照《办法》执行,请申请人务必详细阅读《办法》相关内容。

2.联系电话:研究生院罗老师,0591-22867439。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推荐汇总表(攻读博

            士学位)

          2.福建师范大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推荐汇总表(联合培

            养博士研究生


研究生院    

2023年3月1日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推荐汇总表(攻读博士学位).doc

附件2.福建师范大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推荐汇总表(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