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18 浏览次数: 989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现将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教指委发〔202301号)(下称《通知》,详见网址:http://edm.eduwest.com/viewnews.jsp?id=1379)转发给你们,教育专业学位硕士层次的所有专业领域均可申报,请根据《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学案例申报,研究生院将进行形式审核,对符合申报要求的案例进行推荐,若申报数量超过学校可推荐数(10篇),则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后择优推荐。同一案例已获得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中国管理案例共享中心等国内外案例中心入库的,已获得福建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教学案例的,或已推荐申报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2022年主题案例征集的,不得重复申报。

各学院需根据《通知》要求,于36日前将案例正文、作者授权书、单位授权书、提交教学案例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五份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科516办公室,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压缩打包发送至luoruo@fjnu.edu.cn邮箱,联系电话:研究生院罗老师,0591-22867439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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