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日制研究生提前毕业资格第二次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27 浏览次数: 983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福建师范大学全日制研究生提前毕业规定>的通知(闽师研〔20257)文件规定,为做好2025年全日制研究生提前毕业资格第二次申请工作,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一)2021级五年制直博生、2022级四年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二)2023级三年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需符合《福建师范大学全日制研究生提前毕业规定》下称《规定》规定的提前毕业基本要求。

三、申请程序

1.申请人提交材料。符合提前毕业基本要求的研究生,3月30日前向学院提交福建师范大学全日制研究生提前毕业申请表》《课程成绩单》《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中期考核表》和“发表学术论文的刊物复印件”(或相关证明)。

2.学院审查。各学院根据《规定》对提出提前毕业申请的研究生进行资格审查,重点对申请者的政治思想表现、修业年限、课程成绩、所修学分、学位论文完成情况以及发表科研成果等是否符合提前毕业基本要求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在《申请表》签署审查结论并于41上午10点前将上述申请材料一人一袋封面需注明所在学院、学号、姓名和专业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科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xwpyb@fjnu.edu.cn

3.学校审核。研究生院对经学院审查符合提前毕业条件的研究生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是否获得提前毕业资格。

4.公示发文。经学校审核通过后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发文公布

四、其他事项

1.申请提前毕业的研究生,应在申请时明确参加2025年夏季或冬季毕业(学位)论文答辩。

2.获得提前毕业资格的研究生,应按学校要求参加毕业资格审查并通过毕业(学位)论文的通讯评议与答辩等学校相关流程,符合学校毕业要求的方可提前毕业

3.全日制研究生提前毕业申请和审核工作事关学生切身利益,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执行

4.2025年第一批已审核通过并公示的硕博连读研究生按原文件执行。


附件:福建师范大学全日制研究生提前毕业申请表.doc

《福建师范大学全日制研究生提前毕业规定》http://yjsy.fjnu.edu.cn/48/d3/c4239a411859/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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