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关于推进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7-10-16 | 浏览次数: 721 |
各学院: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学位[2014]4号)和《关于开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14]16号)等文件精神,我校于2015年3月印发《福建师范大学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方案》(闽师研〔2015〕8号),启动了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请各学院在前期预评估的基础上,按照《福建师范大学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时间安排表(2017年10月-2018年11月)》认真组织开展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下一步工作。
联系人:林利胜 联系电话:22867432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方案(闽师研〔2015〕8号)
2.福建师范大学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时间安排表(2017年10月-2018年
11月)
3.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学位[2014]4号)
4.关于开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14]16号)
5.福建师范大学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指标
6.福建师范大学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自评报告(提纲)
7.福建师范大学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提纲)
8.福建师范大学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专家评估工作主要流程
9.福建师范大学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专家名单报送表
10.福建师范大学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专家评议意见表
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17年10月15日
附件:附件:1-10.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