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省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9-05-23 | 浏览次数: 3175 |
师大研〔2019〕34号
各学院: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省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团队建设的通知》(闽教高〔2019〕8号)精神,现就申报2019年省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团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1.省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团队分为专业学位博士生导师团队和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团队两类,分别以专业学位博士点和专业学位硕士点为依托,所依托的专业学位授权点一般应获得学位授权满三年,且有省级或以上科研、实践平台为支撑,原则上每个专业学位点限申报1个导师团队,其中教育硕士、艺术硕士、农业硕士申报限额不超过其招生领域数的三分之一。
2.团队成员应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政策。坚持立德树人,无安全稳定方面重大事故,无学术不端或师德失范行为记录。熟悉本学位点人才培养特点和规律,具有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经验,具有解决所属专业学位领域实际问题和实践技术的能力,近三年内一般应主持或承担过横向科研项目,具有可用于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科研经费。校外导师须具有高级职称,至少联合或协助指导过一届研究生。
3.团队带头人一般应为本专业学位点的学科带头人或学术骨干,治学严谨,在相应专业学位行业领域具备较丰富的实践经验,与行业领域保持着较紧密的联系,年龄不超过55岁。专业学位博士生导师团队带头人近五年需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或横向科研项目(自然科学类项目经费达到30万元及以上,社会科学类项目经费达到20万元及以上,下同)2项以上,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团队带头人近五年需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横向科研项目(自然科学类项目经费达到15万元及以上,社会科学类项目经费达到10万元及以上,下同)2项以上。
4.团队一般是在长期合作基础上形成的研究集体(不少于5人),成员梯队合理,至少包含2个相关行业领域的专家;有相对集中的专业研究方向或共同研究的项目,形成合理有特色的人才培养计划和方案,学术水平和实践应用能力应在同行中具有明显优势,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具有较好的培养前景和创新潜力。博士生导师团队近五年需主持国家级科研或横向科研项目5项以上,硕士生导师团队近五年需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或横向科研项目5项以上。
5.团队育人成效显著,已完整指导3届及以上研究生,有研究生学位论文获得省级及以上优秀学位论文,所指导的研究生须取得一定数量较好的科研成果,已毕业研究生在相关工作岗位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程序
1.团队申报。申报团队填写《福建省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团队申报表》(附件2),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学院初审。各学院组织初审,初审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校研究生院。
3.学校评选推荐。学校组织评选推荐,推荐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省教育厅。
4.省教育厅审查认定。教育厅将根据申报材料组织条件审查和认定,认定名单在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三、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6月5日前将以下纸质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学位点与质量管理办公室(旗山校区行政楼517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kjsb@fjnu.edu.cn。联系人:林利胜,梁宪民,电话:22867432。
1.《福建省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团队申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师生获奖证书、科研项目任务书和重要成果等复印件)(纸质版一式10份)。
2.《福建省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团队推荐汇总表》(纸质版一式1份,附件3)。
附件:1.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省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团队建设的通知
2.福建省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团队申报表
3.福建省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团队推荐汇总表
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19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