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研究生教材审查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4-10-25 | 浏览次数: 306 |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将研究生教材审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审查对象
我校本学年现行使用的全部研究生教材。
二、审查内容
审查内容参照《大中小教材问题办理工作规程(试行)》(国教材办〔2023〕14号)、《福建省大中小学教材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大中小教材、教辅和中小学校园课外读物等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闽委教便函〔2022〕89号)执行。
三、审查程序
1.已选用教材,要符合思想性、科学性、系统性和适用性。学院要切实落实教材选用工作的主体责任,对教材的内容、形式、使用等方面开展全面审查,确保选用教材体现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导向和学术导向,符合大众审美习惯。
2.新增教材选用,参考《福建师范大学本科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修订)》(师大教〔2020〕32号)执行,学院审核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至研究生院备案。
3.调整教材,原则上已选用教材应使用最新版次,教材版次更新替换后及时报送研究生院替换旧版次教材。
4.停用教材,停用原因和情况及时报送研究生院。
5.原则上有使用教材的研究生课程必须选用正式出版的教材,所有研究生课程均不得使用未正式出版的自编教材或讲义。
四、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11月1日前形成现行使用的教材审查报告、教材清单,经学院党委书记签字、学院党委盖章后报研究生院培养科516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yxf@fjnu.edu.cn,如有新增教材,需同时报送一本教材样本。研究生院将对学院报送的现行使用教材进行抽查。
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