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11 浏览次数: 4303

  

师大研〔202030

  

各学院:

为促进我校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鼓励和支持部分优秀研究生在学期间潜心从事科学创新研究和论文写作,产出高质量科研成果,竞评省级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学校决定开展2020年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培育项目分为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以下简称“优博项目”)和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培育(以下简称“优硕项目”)两类。用于资助优秀研究生开展创新性科研研究,促进高水平学位论文的产生。项目评选按“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重点考察研究生创新研究能力和预期学术成果。

二、申报条件

具有优秀学位论文培养潜质的全日制研究生,符合下列条件的,均可申报。

(一)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较好的科研积累,有一定的阶段性成果,经学院鉴定具有优秀学位论文培养潜质。

(二)已完成学位论文开题,能在毕业前完成结项。选题紧密结合本学科研究热点和前沿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应用价值,预期能取得重大的创新性成果。选题为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子项目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指导教师学术水平较高且具有学术活力,指导能力优、责任心强,在本学科领域有一定的知名度或影响力。近三年指导研究生学位论文获各级奖励的,优先资助。

三、申请程序

)由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研究生本人提出资助申请。

)学院根据学校通知和学院评选细则,组织开展评选工作,拟定立项资助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审定。

四、项目资助和管理

(一)资助数量和经费

   1.优博项目资助名额按一级学科博士点分配,其中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位于A档的,每个点分配2个名额,其他一级学科博士点各分配1个名额。

2.优硕项目资助名额原则上不超过学院当年应开题硕士生总数的4%,不足1人的,按1人计。入选省级及以上研究生导师团队的学院,每个团队增加1个资助名额。学院应兼顾学硕和专硕名额分配比例,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入选“本硕一体化卓越中学教师培养计划”硕士生。

3.学校资助项目经费分别为:优博项目6000/项、优硕项目3000/项。学院按1:1给予经费配套。导师和研究生各支配50%项目经费。

(二)中期检查

立项资助半年后由各学院组织开展中期检查。导师和学院应根据项目实施情况确定继续或终止项目,并将检查结果报研究生院备案。

(三)项目验收

1.项目到期由各学院组织验收,结果报研究生院备案。

2.受资助研究生在项目研究期间,应取得相应的科研或实践成果,具体根据各学院实施细则执行

(四)经费使用和管理

1.项目经费分立项和中期检查2个阶段,划拨到各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工程”账户,划拨比例各为50%。项目经费主要用于从事学位论文写作所需的文献查询、成果出版、实验材料消耗、实验测试和参加学术会议等。中期检查不合格者不再资助,收回剩余的项目研究经费。

2.受资助研究生,因不可抗拒因素不能完成项目研究的,研究生本人和导师应提出终止资助申请,经学院批准后方可终止项目研究,并报研究生院备案,剩余的资助经费需退还学校。

3.受资助的研究生擅自停止项目研究或因主观因素不能按时完成项目的,取消参评各级优秀学位论文资格,并报研究生院备案,剩余的资助经费退还学校。

4.受资助的研究生如出现违反学术道德行为,经调查属实的,应返还资助经费,学校终止项目资助,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材料报送

1.项目申报。109,各学院提交《福建师范大学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培育项目资助汇总表》。

3.中期检查。20213月前,各学院组织开展中期检查提交《福建师范大学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培育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

4.项目验收。20217,各学院组织开展项目验收,提交《福建师范大学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培育项目验收情况汇总表》,优博项目需同时提交《福建师范大学优秀博士生学位论文培育项目验收报告》(一式一份)。

5.以上材料纸质版需经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wpyb@fjnu.edu.cn

六、其他事项

1.受资助硕士生若中期选拔为硕博连读生的,可在攻读博士生学位期间继续该项目研究,原则上应在博士一年级完成优硕项目结项

2.优硕项目验收合格的硕博连读生方可再申请优博项目资助。

3.相关表格材料请从 研究生院网页“培养管理”栏目下载。


联系人:培养办公室 卢燕君

联系电话:0591-22867439

电子邮箱:xwpyb@fjnu.edu.cn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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