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0-07-01 | 浏览次数: 2606 |
师大研〔2020〕16号
各学院:
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建设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0〕24号)和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20〕17号)要求,为做好我校专家信息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要求
申报的专家应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愿意承担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任务,是本单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或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含兼职导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在各单位推荐专家的基础上建设专家库。专家库将用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学科评估等工作,并于每年1月份定期更新完善。
二、报送方式
专家于2020年6月30日-2020年7月10日登陆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进入【信息采集】--【专家信息填写】(网址:http://gedu.fjnu.edu.cn),填报相关信息并完成提交。
三、注意事项
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通知到每位研究生导师,由导师根据自愿原则,于2020年7月10日前完成信息填报。
业务联系人:孙俊涛 梁宪民
联系电话:0591-22867432
技术联系人:王磊
联系电话:17326595009
信息采集QQ交流群:699723992
附件:1.专家库数据表结构及填写说明
2.信息采集常见问题汇总
研究生院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