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校级课程选课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9-09-18 | 浏览次数: 25277 |
各学院:
根据《关于开通研究生在线课程学习平台的通知》(师大研〔2018〕14号)文件精神,现就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校级课程选课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设课程和授课对象
序号 | 课程名称 | 开课学校 | 学分 | 授课对象 |
1 | 科研伦理与学术规范 | 北京师范大学 | 2 | 全体在读研究生,其中2019级必修,其他各年级选修 |
2 | 实验室安全知识 | 暨南大学 | 1 | 需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的相关专业研究生,其中2019级必修,其他各年级选修 |
3 | 如何写好科研论文 | 清华大学 | 2 | 全体在读研究生选修 |
4 | 英文科技论文写作与学术报告 | 清华大学 | 2 | |
5 | 文献管理与信息分析 | 中国科技大学 | 2 | |
6 | 工程伦理 | 清华大学 | 2 | 工程硕士必修 |
二、课程学习流程
(一)选课。9月19日8:00-9月22日22:00,研究生登陆“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在“培养管理”-“跨专业选课”模块进行选课(课程简介见附件1)。各门课程无选课人数上限,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选课操作者均可参加课程学习。逾期未选课者,将无法参加课程学习,其中必修课需重修。
(二)课程学习。9月24日-12月15日,研究生通过研究生院网页“在线课程”模块登陆学习(https://yjsy-fjnu.xuetangx.com/)。首次登陆用户名为学号,密码为学号后六位。登录后务必修改密码并绑定手机,便于找回密码(具体操作见附件2)。
(三)课程考核。12月16日-12月29日,研究生进入课程完成考核,逾期无法参加考核。
三、学分认定
(一)必修课程合格成绩70分,考核合格获相应学分,考核不合格需重修,计入研究生课程成绩单。
(二)选修课程合格成绩60分,考核合格获相应学分,计入研究生课程成绩单,考核不合格不获学分。
(三)已获相应课程学分的研究生不再重复修读课程;原则上不可替代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中应完成的课程。
以上在线课程学分认定方式与《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与考核管理实施办法》(闽师研〔2017〕5号)相关规定有出入者,以此通知为准。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方式:22867439
邮箱地址:xwpyb@fjnu.edu.cn
附件:
研究生院
2019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