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1-02 浏览次数: 10

各学院:

根据各学科专业培养方案和研究生课程管理的相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教学工作安排的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教学周次安排

根据学校安排,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总周次为20周,其中第1-17周(2025年2月17日-2025年6月15日)为教学周,第18-20周(2025年6月16日-2024年7月4日)为期末考试时间。

二、校级课程安排

2024级博士生和2024级硕士生校级公共课程教学工作由相关校级研究生公共课程教研部(室)和研究生院共同安排,并于学期末组织考核,具体教学安排如下:

(一)2024级博士生外语课开设《英语》(48学时);思想政治理论课开设《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经典著作选读》(16学时)。

(二)2024级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生外语公共学位课开设《英语》《日语》《法语》(32学时);思想政治理论课开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理工科,32学时)。

(三)2024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1.教育硕士(含2025级“本硕一体化”卓越中学教师培养计划研究生)开设《英语》(32学时)。

2.教育硕士(含2025级“本硕一体化”卓越中学教师培养计划和“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计划”研究生)开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32学时)、《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文科,16学时)和《自然辩证法概论》(理科,16学时)。

3.音乐硕士、舞蹈硕士、戏剧与影视硕士、美术与书法硕士、设计硕士、社会工作硕士、图书情报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国际商务硕士、国际中文教育硕士、工商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金融硕士、法律硕士、博物馆硕士、应用心理硕士开设《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文科,16学时)。

4.电子信息硕士、材料与化工硕士、生物与医药硕士、应用统计硕士、资源与环境硕士、能源动力硕士、体育硕士开设《自然辩证法概论》(16学时)。

5.公共管理硕士开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32学时)。

各学院可登陆“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http://gedu.fjnu.edu.cn),查询该学期研究生校级课程安排。

三、院级课程安排

(一)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本学院各学位点新修订的《培养方案》以及上述校级课程的教学安排情况,认真做好本学院各年级、各类别研究生院级课程的教学安排工作,并填写《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院级课程授课安排表》(见附件),于2025年1月19日前导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排课表附件”模块。

(二)请各学院完成本学期院级课程的教学安排工作后,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开班,对任课教师和修课的研究生发布授课信息。任课教师应根据课程教学大纲要求,认真做好授课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教学任务。如任课教师因故需要停课、调课的,应提前在系统中进行申请,经学院批准后及时告知修课的研究生。

     

福建师范大学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院级课程授课安排表(范例).xls

    

 

                               研究生院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