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初审、复查和学籍注册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18 浏览次数: 3758

各学院: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闽师研〔2020〕13号)的要求,为做好我校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初审、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初审、复查对象

 2020年暑期和秋季入学研究生新生(含2019级申请保留入学资格1年的研究生)。

二、入学资格初审工作安排

(一)核对照片。各学院要安排专人将研究生新生录取照片(可参照“一卡通”上的照片),与身份证及研究生本人进行逐一甄别比对,严防冒名顶替入学。

(二)核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关键信息。各学院应根据研究生院提供的录取花名册,核查新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信息的一致性。对于延期报到的新生、申请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的研究生进行重点复查。

(三)核对前置学历学位。获学历学位证书时间须符合当年招考要求。各学院要严格把关,通过逐一查验研究生的前置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来复查新生的前置学历学位。

三、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安排

在入学资格初审的基础上,请对初审合格研究生进行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录取手续及程序等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二)根据校医院安排,研究生参加校医院统一组织的入学体检且结果正常。

(三)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研究生的档案(含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在规定时间内已按照要求转入我校。

(四)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型录取研究生的专业水平符合录取要求。

四、初审、复查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应高度重视研究生新生的入学资格初审、复查工作,成立以分管研究生培养工作负责人和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为组长的核查小组,认真组织开展对本单位新生进行入学资格的全面复查,防止冒名顶替等不合格新生蒙混过关的。

(二)对在初审、复查中发现可疑情况或问题的,各学院要认真负责地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报送研究生院处理。

(三)请各学院将初审、复查结果分别报送,新生入学报到一周内报送初审结果,新生报到一个月内报送复查结果。初审、复查结果报送形式请见附件,均须由核查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研究生院。

联系人:黄萤飞,22867439;电子邮箱:xwpyb@fjnu.edu.cn

五、电子注册

请各培养单位于复查结束后一周内组织已通过入学资格初审、复查合格者且已缴纳学费的研究生新生进行电子注册。

具体流程:学生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在【学籍管理】->【注册报到】模块进行申请,学院根据初审和复查结果对研究生进行注册审核。  

 

    附件:XX学院2020年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初审、复查结果.doc

 

 

 

 

 

                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

                        

                            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