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后续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07 浏览次数: 5402


各位考生:

为做好我校2023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后续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录取通知书

(一)我校将向经教育部录取校验通过,且按我校规定提交相关档案材料或《定向就业研究生培养就业合同》及《定向就业研究生档案审查表》,正式取得录取资格的考生,寄送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二)录取通知书拟于20237月中旬以中国邮政特快专递方式统一寄送发放。为确保寄送及时准确,请相关考生(含所有推免生)于2023617日上午10时前,登录“通讯信息修改”(链接,博士使用报名号+姓名进行登录),核对网上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信息,若有变化,请及时进行修改,逾期不再受理。

(三)若考生存在教育部录取校验未通过、未提交体检报告、未按规定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或调寄人事档案等不符合录取条件问题的,我校将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二、办理党团关系转移

(一)党员组织关系直接通过网上转接,无需开具纸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在福建省外的中共党员考生通过所在省份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系统办理转接手续,转入党组织填写所录取学院党委的全称,即“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学院委员会”;在福建省内的中共党员考生通过党员e家办理转接手续,转入党支部填写“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学院2023级研究生支部委员会”。

(二)共青团员考生的组织关系转移不需要开具介绍信,采取传统纸质团籍档案转接,团员证盖章后随考生本人个人档案按照档案转接规定程序进行。“智慧团建”上的团组织关系转接,在新生入学报到后,可通过个人系统操作申请转入到录取学院的相关支部。

三、考生入学前和入学报到时需办理的相关手续,请于7月中旬左右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y.fjnu.edu.cn/)查看相关入学须知,了解相关具体办理要求。

四、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和拟录取学院网站,了解录取相关动态,跟进相关事项。其他事项请与拟录取学院或研究生院联系,研究生院联系电话:0591-22867434,邮箱:yzb@fj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