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硕博连读生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1-02 浏览次数: 1267
 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处文件

师大研〔201264

 

关于做好2013硕博连读生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为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博士研究生选拔机制,优化博士研究生培养结构,根据《福建师范大学优秀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连续攻读博士学位工作实施办法》(闽师研〔2011〕36号,下称《办法》)精神,现将做好2013硕博连读生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原则上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二级学科博士点,且博士生生源较差、招生指标不少于2个的,可在相同或相近业硕士点中选拔1名硕博连读生。

二、选拔条件

修业满一年的本校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且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请参加硕博连读生的选拔:

(一)原则上要求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的全日制本科毕业学历及学士学位,且本科毕业专业与所修硕士专业相同或相近。

(二)录取类别为国家计划内非定向的硕士研究生。

(三)思想政治表现好,遵纪守法,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学习态度端正,没有受过任何处分。

(四)在第一学年内已修完本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三分之二以上课程,且课程考试成绩优秀(学科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成绩均不低于85分)。

(五)科研能力突出,选拔前已在开展研究生教育高校的学报以上级别学术刊物上正式发表若干篇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其中,文科硕士生原则上要求2篇,理工科硕士生原则上要求1篇,且为独立完成或署名第一作者,并以福建师范大学名义发表。

(六)英语通过国家六级考试或其他第二外国语通过国家四级考试。

(七)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截止进入硕博连读学习当年9月1日)。

以上第(四)、(五)、(六)条件中有一项不符,经本专业硕士研究生指导小组评议,公认具有培养潜质的,可由指导小组向学校推荐。

三、选拔程序

(一)硕博连读生选拔工作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各学院党政领导和各专业博士生指导小组负责具体选拔考核工作。

(二)符合选拔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填写福建师范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资格申请书》(见附件,下称《硕博连读申请书》),经本专业两名教授(其中一名为拟招生的博士生导师)推荐后,提交本专业博士研究生指导小组进行业务考核。

博士研究生指导小组对申请人的专业知识、外语水平、科研潜能和综合素质进行考核,考核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结果填入《硕博连读申请书》,笔试试卷和面试记录要存档备查。

)业务考核通过、思想政治考核合格的申请者,经学院初审并公示后,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学校对确定的名单予以公示一周。

)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公布硕博连读生及其导师名单。确定的硕博连读生须参加博士研究生报名,并参加博士研究生入学复试。

)复试通过的硕博连读生经省招办和教育部审核后,录取为当年博士研究生,其指标占用当年该专业博士生招生指标。

)硕博连读生在选拔后,须继续完成本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剩余课程。未按规定修满学分的,视情节给予推迟选拔或取消选拔资格处理。

)复试未通过或本人在复试前申请放弃选拔资格,学校取消其硕博连读生资格,继续按硕士研究生阶段的培养模式培养。

三、其他

(一)硕博连读生选拔工作是学校博士生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照《办法》要求认真开展选拔工作,确保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二)拟进行硕博连读生选拔工作的专业必须制定硕博连读生培养方案。

(三)请各学院于2012年1115(星期)之前,将《硕博连读申请书》1份,含电子版)报送我招生科联系电话:83465314    邮箱:yzb@fjnu.edu.cn

附件:201211020846458443.doc

                                                    

                      

                                                  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处

                                                    2012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