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拟录取博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分数要求及录取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29 浏览次数: 31099

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和学校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复试录取工作有关精神,现将2019年拟录取博士研究生的初试成绩基本分数要求及录取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分数要求

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2019年拟录取博士研究生的初试成绩基本分数线要求为:外国语成绩不低于45分,每门业务课成绩均不低于60分。

各单位可结合学科和专业实际及学院招生指标,对拟录取考生的初试成绩基本分数提出更高的要求,并经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后对外公布。

二、录取工作

请各相关单位根据基本分数要求及下达的招生计划(区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按照学校《关于做好2019 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认真开展2019年博士研究生的录取工作。

三、信息公开

拟录取名单经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5个工作日,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公示10个工作日。

四、其他

1.所有拟录取考生名单经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进行录取检查通过后取得录取资格。

2.其他事项请详阅学校《关于做好2019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

 

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19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