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7-06-16 | 浏览次数: 1917 |
各学院:
根据学校有关研究生课程管理的相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教学安排工作的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教学周次安排
根据学校安排,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总周次为21周,其中第1—18周(2017年9月11日—2018年1月12日)为教学周,第19—20周(2018年1月15日—2018年1月26日)为期末考试时间,2018年1月27日-2018年2月2日为学生个性化培养周。新生授课时间待定,其中2017级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英语公共课需入学摸底考试后分班,届时另行通知。
二、校管课程安排
2017级博士生和2017级硕士生校管课程(公共学位课)教学工作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并于学期末组织考核,具体教学安排如下:
(一)2017级博士生外语课开设《英语》、《日语》、《法语》、《德语》(54学时);思想政治理论课开设《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36学时)。
(二)2017级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生外语公共学位课开设《英语》、《日语》、《法语》、《德语》和《西班牙语》(64学时);思想政治理论课开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文科,36学时)和《自然辩证法概论》(理工科,18学时)。
(三)2017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1.全日制教育硕士开设《教育学原理》(54学时)、《教育科学研究方法》(36学时)和《青少年心理发展与教育》(36学时)。
2.社会工作硕士、应用统计硕士和图书情报硕士开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36学时)、《马克思主义社会科学方法论》(18学时)和《英语》(36学时)。
3.全日制工程硕士和体育硕士开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36学时)、《自然辩证法概论》(18学时)和《英语》(36学时)。
4.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开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36学时)、《马克思主义社会科学方法论》(18学时)和《外国语》(72学时)。
5.艺术硕士开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36学时)、《马克思主义社会科学方法论》(18学时)、《艺术原理》(36学时)和《英语》(36学时)。
6.全日制法律硕士开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36学时)、《马克思主义社会科学方法论》(18学时)和《英语》(48学时)。
7.翻译硕士开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36学时)和《马克思主义社会科学方法论》(18学时)。
2017年6月19日起,学院可登陆“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http://gedu.fjnu.edu.cn/gss/login.html),查询本学期研究生校管课程安排表。
三、院管课程安排
(一)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本学院各博士点、硕士点学科专业新修订《培养方案》以及上述本学期校管课程的教学安排情况,认真做好本学院各博士点、硕士点各年级研究生院管课程(专业必修课、选修课程)的教学安排工作,并填写《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院管课程授课安排表》,于6月26日前导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
(二)凡有跨学院选修课程的,申请选修课程的研究生所在学院应事先与开课学院联系,落实具体的教学安排,跨学院选修课程的管理办法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三)请各学院完成本学期院管课程的教学安排工作后,及时通知每门院管课程的任课教师和修课的研究生,填写《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教师教学手册》并送达任课教师本人,敦促任课教师根据本博士点、硕士点的学科专业《培养方案》的教学内容、开课形式和开课学时等具体要求,认真做好该门课程的授课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教学任务。如任课教师因故需要停课、调课的,应至少提前一天提出书面报告,经学院分管领导批准后,及时告知修课的研究生。
附件: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院管课程授课安排表(范例表).xls
研究生院
2017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