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报考须知
发布时间:2020-10-16 浏览次数: 15872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201号,下称《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我校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报考须知。

一、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

我校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拟招收12人,其中广西2人、贵州2人、甘肃5人、新疆3人。

我校所有招生专业(包括全日制、非全日制)均可招收该计划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考生必须符合《福建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下称《2021年招生简章》)的报考条件和各专业的具体要求。

二、生源范围及招生对象

1.生源地在广西、新疆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

2.生源地在贵州、甘肃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的汉族考生。

三、报考资格和报考办法

考生的报考资格由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审核通过后考生按要求参加网上报名。报考办法(含网上报名、网络(现场)确认、初试和复试等环节)请参阅教育部《通知》精神和《2021年招生简章》。

四、复试录取

我校该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名单依照《2021年招生简章》中复试有关要求确定。根据《通知》要求,我校该计划汉族在职考生录取人数不超过1人。

复试通过并取得我校拟录取资格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递交《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定向协议书先由考生与我校签订,再与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在单位签订。被录取的在职考生入学不迁转户口。

被录取的考生直接进入我校进行培养,我校按照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对录取的考生办理入学手续并注册学籍,修业年限和学习年限与其他普通类招生计划录取考生保持一致。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奖励资助政策等按国家和我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394;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大学城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行政楼527,邮编:350117;

联系电话:0591-22867434

电子信箱:yzb@fjnu.edu.cn;

网址:http://yjsy.fj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