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第二批硕博连读生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25 浏览次数: 4819

各有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福建师范大学优秀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连续攻读博士学位工作实施办法(修订)》(闽师研〔2013〕11号)精神,为进一步优化博士研究生生源结构,提高培养质量,经2016年第10次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第二批硕博连读生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有博士学位授权的学科、专业均可在相同或相近专业的硕士点中选拔硕博连读生。

二、选拔条件

()录取类别为国家计划内非定向、修业满一年的本校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思想政治表现好,遵纪守法,未受过纪律处分。

()科研能力突出,具有较强的科研潜质。

()年龄不超过30周岁(截止2017年9月1日)。

()学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选拔程序

()10月27日前,各学院(含已开展第一批硕博连读生选拔工作的学院,下同)根据本通知精神,在学校选拔条件的基础上,制定本学院硕博连读生的具体选拔条件和年度选拔方案。选拔方案报研究生院备案后对外公布。

()符合选拔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填写《福建师范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资格申请书》(见附件,下称《硕博连读申请书》),经本专业两名教授(其中一名为拟招该生的博士生导师)推荐后,提交本专业博士研究生指导小组进行业务考核。

() 11月2日前,各学院完成对申请人的考核,考核通过在学院网页上公示5天,同时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学校对确定的名单予以公示7天。

()校、院两级公示均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学校正式公布硕博连读生及其导师名单。确定的硕博连读生须参加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考报名和复试。

三、其他

(一)第二次选拔工作有关程序参照《关于做好2017年硕博连读生选拔工作的通知》(师大研〔2016〕37号)执行。

(二)学院应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确保本学院每一位符合选拔条件的硕士生充分了解学校的硕博连读政策。

(三)请各学院于2016年11月3日12:00前,将《硕博连读申请书》(1份,含电子版)报送我院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22867434,邮箱:zhangqy@fjnu.edu.cn。

附件:《福建师范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资格申请书》(点击下载

  

  

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16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