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原“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07 浏览次数: 11832

各学院、各相关考生:

根据《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司函〔20182链接)文件精神,“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更名调整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下称“思政骨干计划”)。现结合我校实际,将2018年招考条件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我校2018思政骨干计划7个招生指标,面向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和党务骨干招生,其中一线专职辅导员的招生名额不少于5人,我校生源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的三分之一,原则上招录边远欠发达地区和没有招生单位省份的生源不少于1人。招生专业为“思想政治教育”和“发展与教育心理学”2个专业。

截至20171231日,报考人员应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党务工作满3年,具有硕士学位,有2名相关学科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311日(含)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并经所在学校学生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



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18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