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招生工作的通知(二) |
发布时间:2018-03-02 | 浏览次数: 5176 |
各相关考生:
因教育部关于2018年招收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下称“辅导员计划”)的文件暂未下发,为做好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考工作,我校将参照教育部上一年度“辅导员计划”招考要求,于3月5日前对报名系统中报考我校2018年该计划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预审核。
预审核通过的考生请于3月15日前将招生简章要求的报考材料寄达我校,并于3月15日-3月18日期间完成报名费缴纳。待教育部文件下达后,我校将及时在研究生院网页转发,并根据文件要求的招考条件、招生名额、招考专业进行再审核及招生手续工作,敬请关注。
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18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