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初审、复查和学籍注册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7-09-13 | 浏览次数: 1296 |
师大研〔2017〕34号
和学籍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第41号令《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闽师研〔2017〕41号)的要求,为做好我校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初审、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初审、复查对象
2017年秋季入学博士生(含全日制、非全日制)、全日制硕士生(含保返生)、2017级非全日制硕士生。
二、入学资格初审工作安排
(一)核对照片。各学院要安排专人将研究生新生录取电子照片(可参照“一卡通”上的照片),与身份证及研究生本人进行逐一甄别比对,严防冒名顶替者入学。
(二)核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关键信息。各学院应根据研究生院提供的录取花名册,核查新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信息的一致性。对于延期报到的新生、申请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的研究生进行重点复查。
(三)核对前置学历学位。获学历学位证书时间须符合当年招考要求。各学院要严格把关,通过逐一查验研究生的前置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来复查新生的前置学历学位。
三、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安排
在入学资格初审的基础上,请对初审合格研究生进行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录取手续及程序等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二)根据校医院安排,研究生参加校医院统一组织的入学体检且结果正常。
(三)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研究生的档案(含人事档案)在规定时间内已按照要求转入我校。
(四)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型录取研究生的专业水平符合录取要求。
四、初审、复查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应高度重视研究生新生的入学资格初审、复查工作,成立以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领导为组长的核查小组,认真组织开展对本单位新生进行入学资格的全面复查,防止冒名顶替等不合格新生蒙混过关的。
(二)对在初审、复查中发现可疑情况或问题的,各学院要认真负责地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报送研究生院处理。
(三)请各学院将初审、复查结果分别报送,9月25日前报送初审结果,10月27日前报送复查结果。初审、复查结果报送形式请见附件,均须由核查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研究生院综合办。
负责人:孙俊涛, 22867433;电子邮箱:sjt@fjnu.edu.cn。
五、电子注册
请各培养单位于2017年11月3日前为已通过入学资格初审、复查合格者且已缴纳学费的研究生新生进行注册。
具体流程: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在【学籍管理】->【注册报到】,选择批量注册,并根据注册群体及其他相关条件对研究生进行批量注册,详见操作流程。
附件:XXXX学院2017年研究生新生(含全日制硕士保返生)入学资格初审、复查结果.doc
研究生院
2017年9月11日
附件:XXXX学院2017年研究生新生(含全日制硕士保返生)
入学资格初审、复查结果
研究生院:
按照国家招生政策的有关规定,经全面审核,我院对XXX等XXX位2017年研究生新生(含全日制硕士保返生)入学资格初审/复查结果如下:
序号 | 姓名 | 学号 | 专业名称 | 培养层次 | 初审是否合格 | 复查是否合格 | 备注 |
1 | XXX | XXXX | XXXX | 全日制博士生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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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XXX | XXXX | XXXX | 非全日制博士生 | 不合格 |
| XXXX |
3 | XXX | XXXX | XXXX | 全日制硕士生 | 合格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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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X | XXXX | XXXX | 非全日制硕士生 | 合格 | 不合格 | XX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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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初审、复查结果报送均用此表,报送“初审结果”时,不需填写“复查是否合格”栏;报送“复查结果”时,需填写“初审是否合格”栏。
2. 请将初审、复查不合格研究生的原因在“备注”栏说明。
3.“培养层次”填“全日制博士生、非全日制博士生、全日制硕士生、非全日制硕士生”。
4.本表行数请自行增加(研究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建议从招生录取库中筛选)。
5.请按研究生“培养层次”和“学号”顺序排列。
经办人:分管领导签字:
学院公章
2017年月日
抄送:王长平校长、叶燊副书记。
研工部、财务处、人事处、学工部(处)、教务处、校医院、档案馆。
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17年9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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