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博士研究生录取后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23 浏览次数: 13993

有关考生:

根据我校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复试录取办法规定,为确保年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顺利完成,现将录取后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递人事档案

529日前,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凭《调档函》将人事档案寄达各学院党委(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其中往届生应按照要求在报到时上交工资关系证明材料。应届硕士毕业生如不能按期将人事档案调寄我校的,须由考生所在学院党委出具书面情况说明,明确档案不能及时调取的理由和档案拟寄出日期(寄达时间不得超过录取当年831日)

二、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529日前,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将签订好的《定向就业研究生合同》寄达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协议书上的用人单位与网报时填写的用人单位不一致的须作出说明。

三、修改联系方式

拟录取考生应确保在网报时所填写的通讯地址和通讯方式详细准确,且在725日前有效,以保证《录取通知书》能顺利寄达本人。拟录取考生可于615日上午10时前通过以下链接修改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逾期不再受理。

个人通讯地址修改入口(链接

四、学历认证

由于2001年及以前获得的学历无法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在线验证,在录取检查时将出现校验异常,届时再申请认证报告需要约20个工作日,会造成考生因录检未通过而不能录取的情况。请2001年及以前获得的硕士毕业证书和本科毕业证书(无本科为专科毕业证书)的考生,尽快对相关学历进行认证,并将取得的认证报告扫描或拍照后发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箱进行审核。各地学历认证联系方式查询:http://www.chsi.com.cn/xlrz/201202/20120228/284945923.html

2002年及以后获得的毕业证书,如遇录检异常将另行通知相关考生提供学信网进行免费电子认证。

五、其他事项

1.拟录取考生经教育部录取检查通过,且按我校规定办完相关手续后,正式取得录取资格。《录取通知书》预计将于715左右寄出

2.录取考生入学前和入学报到时需办理的手续,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页公布的《入学须知》。如提前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福建省外转入的党员新生需开具纸质介绍信,介绍信抬头填写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转往党支部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学院2019级研究生支部委员会。福建省内转入的党员新生通过党员e家办理党组织关系转入手续,不需开具纸质介绍信,转往党支部填写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学院2019级研究生支部委员会

3.未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录取检查未通过、未按规定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或调档的考生,将不予寄发《录取通知书》。

4.拟录取考生应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和拟录取学院网页,了解录取相关动态,跟进相关事项。

其他事项请与拟录取学院或我办联系,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591-22867434,邮箱:yzb@fjnu.edu.cn

 

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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